深圳市智能化學會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檔案管理,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學會在各項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不同的形式和載體材料,包括:
(一)文字檔案:文件、合同、人事、會計、會員信息等;
(二)影像檔案:照片、錄音、錄像等;
(三)實物檔案:獎牌、獎章、公務禮品等;
(四)其他檔案。
第三條 檔案資料歸檔要求
(一)學會活動電子圖片、文字、視頻檔案資料,在指定的電腦硬盤中,統一按“年月日+事件名稱+數量”的文件名稱編號,按時間、類別歸檔;
(二)接收的外來檔案資料,填寫《來件(電)處理單》按流程審批后,使用“年月日+外函”文號,按時間、類別歸檔;
(三)秘書處建立檔案歸檔目錄,便于查閱、核對等工作。
第四條 檔案的管理
(一)各部門應及時將辦理完結的各類檔案資料按時間、類別裝訂成冊,標識后,交學會統一歸檔保存。秘書處每年6月、12月末對檔案資料歸檔情況進行核查。
(二)各部門對經辦形成檔案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負責。
(三)做好檔案資料的核查和保管工作,不得私自外傳、轉借。因工作需要查閱須填寫《資料查閱申請表》,按流程審批后方可查閱。
(四)在檔案歸檔移交、檔案管理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離職時,必須要做好檔案資料的移交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五)檔案銷毀時,應編制《檔案銷毀清冊》,經按流程審批后,指派專人監銷。由監督銷人員在銷毀目錄上簽字,作為日后查考的憑據。
第五條 檔案的保管期限,學會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定期為學會每屆任期(五年)。
(一)永久檔案:反映本學會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機關工作、國家建設和歷史研究具有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
(二)定期檔案:其他對本學會工作具有查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第六條 本制度經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從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