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能化學會專家委員會管理制度
為規范深圳市智能化學會專家委員會工作,提高專家決策的公正性、科學性和權威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專家委員會的宗旨系發揮行業學術社團在立足智能化技術廣聚多專業的高端人才優勢,在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制訂立足智能化技術發展戰略、提升立足智能化技術創新能力、參與重大立足智能化項目評審、工程質量驗收考核等工作中,發揮決策咨詢作用,提高行業決策水平。
二、專家委員會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積極推動立足智能化技術各項決策咨詢及工程項目的實施和可持續運維。
三、專家委員會實行主任負責制,對協會理事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由協會秘書處承擔。協會理事會負責制定管理辦法,決定專家委員會的設置和撤并。
四、學會專家委員會的運行管理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專家名單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五、專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組織行業內專家參與深圳市立足智能化技術相關政策、法規和規范的研究和制定;
2、圍繞深圳市立足智能化技術熱點問題和影響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提出議題,召開專項研討會,進行科學論證,為立足智能化技術主管部門提供決策意見或報告;
3、接受協會委托,對涉及行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市場前景等問題進行考察調研、論證、評價和咨詢;
4、承擔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為行業和社會提供專項服技術咨詢服務。
六、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人,委員若干人。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專家委員會可適時增減人員。
七、專家委員會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凡是從事相關智能控制技術相關工作的專家、會員單位法人,符合以下條件者均有資格報名申請及被推薦。
1、在智能控制技術方面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4、有條件參加專家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5、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
八、專家委員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向協會理事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2、在參與決策咨詢過程中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并可保留個人意見和建議;
3、優先獲取協會所掌握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4、可自愿退出專家委員會。
九、專家委員會成員應承擔的義務:
1、發揮行業技術,積極參加學會、會員單位的論壇、活動等,是委員會的基本職能;
2、遵守國家和部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3、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參與政府政策的擬定、企業申報項目的專業預審、評審等對行業有方向性影響力的重要職能;
4、積極參加專家委員會的各項活動,向專家委員會提供相關專業的信息,提出建議;
5、未經專家委員會的許可,專家委員會成員不得以專家委員會和協會的名義組織任何活動;
5、在工程項目評審、工程質量驗收等活動中,主動遵守利益回避原則;
6、專家委員會在咨詢、評估考核等活動中,不得超越權限收受報酬和其他禮品。
十、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的成員,專家委員會有權予以除名。
十一、任職期限
本學會專家聘用期一般為三年,根據專家參加活動情況及業務能力水平等實施動態管理。
十二、學會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規定,約定工作程序,管理專家委員會工作。
十三、本制度經第三屆第四次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從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